為改進大氣環境質量,建設清新福建,7月10日,福建省經信委官網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意見》主要內容由總體目標、七個主要任務和七項政策措施等幾個部分組成,考慮到我省近年天然氣消費情況及未來幾年市場發展潛力,我們提出未來5年,全省天然氣消費量力爭保持15%以上增長速度,逐步提高天然氣在我省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备=ㄊ〗浶盼硎。
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
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福建天然氣消費量從2010年的29億立方米提高到2015年的45.4億立方米,年均增長9.3%,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從2010年4.2%提高到2015年的5.0%。在此基礎上,要完成未來5年天然氣消費平均增速超15%的目標,任務艱巨。
推進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迫在眉睫。記者查閱《福建省“十三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發現,“十二五”期間,該省實現管道天然氣供 應全面覆蓋沿海5個地級市中心城區,并向內陸延伸。
在此基礎上,《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已建成的海西天然氣一期管網和中石油西氣東輸三線福建主干線的互聯互通,加快建設海西天然氣二期管網,實現各設區市天然氣管網全覆蓋;統籌規劃建設重點縣、市的支線管網,進一步提高全省管道天然氣的供氣覆蓋面;加快推進莆田LNG接收站5號、6號罐和漳州LNG接收站等項目建設,推進天然氣管網向第三方公平開放,打造“一張網、多氣源、互聯通”的安全保障輸配管網體系。
鼓勵現有工業企業“煤改氣”
記者梳理發現,“鼓勵現有工業企業 ‘煤改氣’,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給予設備改造費適當補貼”也被納入《意見》。
《意見》明確,在2020年底前對新增“煤改氣”工業企業用氣中間環節加價給予最高限價,跨設區市管道已覆蓋(即使用天然氣主干管網)和未覆蓋(即使用LNG)的供氣區域,其 管道燃氣配氣價格 (即城市燃氣企業銷售價格與到站氣源價格之間價差)分別不高于0.45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對大型工業“煤改氣”新增用戶,鼓勵上游供氣企業和城市燃氣企業給予更多的優惠,通過三方協商,確定更優惠的門站價和配氣價格,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成本。除此之外,屬于財稅〔2009〕166號文件規定目錄內項目的,符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節能獎勵政策的企業還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和節能獎勵。
與此同時,《意見》還鼓勵新建項目使用天然氣。對開發區、工業聚集區、產業園區、大型工業項目新建使用天然氣集中供熱的項目,給予享受新增“煤改氣”工業企業同等氣價政策,屬于財稅〔2009〕166號文件規定目錄內項目的企業還可享受所得稅免三減三政策等。
“新建分布式能源項目用氣價格等同新增‘煤改氣’工業企業。鼓勵由上游供氣企業、城市燃氣企業和終端用戶三方協商確定更加優惠的門站價和配氣價。”福建省經信委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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