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日前出臺《遼寧省河流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補償辦法》),明確規定,干支流超標斷面扣繳標準翻倍,劣Ⅴ類水質河流斷面加罰一倍補償金。
《補償辦法》共計17條,適用于遼寧區域內遼河、渾河、太子河、大遼河、凌河、鴨綠江的干流及其支流和入海諸河。明確了補償主體和補償方式,凡跨界斷面當月水質指標值超過考核目標,由上游市對下游市給予超標補償,其中入省河流斷面由省政府對下游市給予超標補償;支河入河口斷面和入海口斷面當月指標值超過考核目標,由斷面所在市政府向遼寧省政府補償。遼寧省統籌補償金優先用于對入省斷面的超標補償,剩余資金全部用于河流水質全部達標地區及河流水質改善程度較大地區的獎勵。
《補償辦法》增加了考核指標,由原來的僅COD一項,修訂為《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中的21項指標。同時擴大了補償范圍,由原來的相鄰市跨界斷面,修訂為國家與省、省與市兩級《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涉及的相鄰市跨界斷面和支流河入干流斷面。此外,超標斷面扣繳標準有所提高,干流由原來超標一個類別扣繳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支流由原來超標一個類別扣繳25萬元提高到50萬元。最突出的是加大了對劣Ⅴ類斷面的處罰,劣Ⅴ類水質的河流斷面加罰補償金,按當月超標倍數乘以扣繳基數計算,扣繳基數為10萬元。河流水質斷面考核,每個自然年為一個考核周期。次年3月底前仍未繳納上年度水質超標補償金的地區,相應的補償標準將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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